安丘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安丘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人员编制。本报告由(一)概述,(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十二)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金融办联系(地址:安丘市青云大街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67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167,邮箱:aqjrb@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潍坊市政府和安丘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做到依法公开、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发展,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金融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负责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市金融办建立了各项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方便市民查询和获取。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依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及其他单位的,与其进行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市金融办配备了两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并指导所辖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会议与业务培训。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市金融办准确把握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如“最多跑一次”服务指南、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将相关信息尽可能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让民众知晓。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市金融办在2017年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稳妥、有序进行,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是公开内容更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进一步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时间更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公开程序更严谨。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失密、泄密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四是公开重点更突出。从信息公开、公文发布等方面入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权力和服务清单、责任清单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7年,市金融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做好涉密审查的基础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主要包括市金融办的基本信息、法定职责、政务动态等。
(二)在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健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平台目录设置,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化管理程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相关政府信息,让群众多渠道了解我单位工作情况;通过本单位设置的公开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公开1条,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公开1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市金融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金融办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于政府信息,市金融办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规定,予以严格审核界定,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检查。2017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及上级有关规定,市金融办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完善了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在平台上公布的时限还不够及时,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广泛;二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不公开信息的界定还不够准确;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繁重,而从事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四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健全。
(二)下步改进措施:2018年,市金融办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规范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十二、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1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61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14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14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14 |
58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1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61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62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63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0 |
6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65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0 |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6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6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6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7 |
单位负责人:殷德华 填表人:于双良 审核人:韩维军
联系电话:4396361 联系电话:4227658 联系电话:422765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