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01办公室,邮编:262100,联系电话:0536—4396101,电子邮箱:aqswgl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机关事务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保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相互协作,有效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条例》、《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建立了政策解读、舆情收集和回应关切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市编办的统一部署要求,全面、规范编制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在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下,对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2015年部门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在安丘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全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条,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10条,其中:权力和服务清单、责任清单3条,财政预算收支信息2条,日常工作动态信息5条。通过公告栏发布信息14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信息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经过认真细致的保密审查后再进行发布。在监督检查方面,我局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严防泄密问题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无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够,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然不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参加市里开展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3月8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4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58 |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
个 |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
61 |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6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6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64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0 |
6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66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7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6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6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张继东 填表人:刘栋 审核人:刘俊明
联系电话:4396101 联系电话:4396101 联系电话:439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