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15年度安丘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xxgk/)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青云山路385号,邮编:262100,电话:0536-802508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按照安丘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及时编制了《安丘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安丘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细化方案和进度安排》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机制等,使本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安丘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总体负责,副局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实施。拟公开的信息必须经各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各相关科、室、站、大队、所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将各自公开的信息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在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工作内容,今年我局加强信息公开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的重要环境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密切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全区环境状况的动态过程,做好环境应急事件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回应。2015年我局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解决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917条,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根据安丘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重点推进了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水环境质量信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信息等环保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共发布政府信息数85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60条。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环境监测、行政处罚、财政预算、总量减排、环境应急和突发事件等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查询环保工作信息,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信息127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各类信息74条,在公开栏公开各类信息43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载体公开各类信息10条。方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环保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我局本年度未发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我局本年度未发生上述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各自确定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拟公开信息报送工作,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党务、政务,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有一些不足: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不够,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制度、措施需进一步完善,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效率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等。
下一步,我局将在环境信息主动公开上加大力度,加强制度、措施建设,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在依申请公开的规范管理改进服务上下功夫,积极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治理信息、减排信息等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关注度,促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1、《安丘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丘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2016年2月16日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7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74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58 |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
个 |
0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1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0 |
61 |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6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6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64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66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0 |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67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6 |
6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6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