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1年度安丘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安丘市青云山路385号,邮编:262100,电话:0536-802508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按照安丘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编制了《安丘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机制等,使本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安丘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总体负责,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实施。结合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条例,规范了信息制定人、审查人和公开人等职责及其他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查询环保工作信息,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信息65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各类信息8条,在公开栏公开各类信息35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载体公开各类信息22条。方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环保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上述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党务、政务,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动性不够。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本单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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