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供销联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丘市联社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科室责任任务,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形成科室单位具体实施,办公室督导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2.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我单位根据安丘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单位集中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指导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加大日常工作指导和调度,目前各项工作已落实到位。2020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条,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条,与2020年相比减少8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方面工作情况。
3.解读回应关切
2021年,我单位对制定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对上级重要政策解读及时转载。积极参加政府开放日,搭建政民互动交流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与去年一致。公开信息均未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及违纪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制追究等内容;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事项、标准等内容,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单位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们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将机构概况、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信息等情况及时分类上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
1.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各科室落实公开任务。2.明确主持机关党委委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确定办公室为具体负责科室,牵头做好公开工作。3.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了2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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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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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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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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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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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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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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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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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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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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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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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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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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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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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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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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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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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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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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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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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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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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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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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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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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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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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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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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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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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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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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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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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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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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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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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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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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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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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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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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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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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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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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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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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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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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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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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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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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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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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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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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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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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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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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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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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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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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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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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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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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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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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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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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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宣传培训考核等方式,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按条例规定及时将政府规范性文件、法规等属于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提高信息的知晓率,不断提高信息编写质量,提高我单位信息的社会认知度。
三是加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学习省、市及其他县市单位的好经验和先进技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让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政府信息。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发挥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等问题。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重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使用,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二是丰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加大政策学习和宣传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政务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
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及时完善主动公开的供销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供销社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供销社信息,加强供销社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丘市供销联社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将责任明确至科室并及时做好后续贯彻落实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安丘市供销联社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主动接受安丘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认真开展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限时整改。
(五)安丘市供销联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供销联社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外食街9号农产品监管大楼10楼,邮编:262100,电话:0536-4189130,传真:0536-4189130,电子邮箱:aqsgxsbgs@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供销联社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供销联社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供销联社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