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供销社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1

安丘市供销社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安丘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安丘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市北区安丘市农产品综合质量监管中心);邮编:262100;电话:0536-4189130;传真:0536-418913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二、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落实等具体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依托安丘市政府网,建立信息公开平台。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以及市保密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我社制定了《供销社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发布时间、保密审查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依可据,规范了信息公开流程。

(四)加强学习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提高经办人的业务水平。同时,利用主任办公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我社主动公开信息7条。日常工作动态信息5条;财政预算、收支信息2条;其他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安丘市政府网站公开;二是社务公开栏公开;三是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四是报刊公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5年,我社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条,我单位重点公开内容有:日常工作动态信息、财政预算、收支信息2条等方面。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社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社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社每次发布信息都经领导严格审查,确保重要信息不泄密。

  • 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无相关信息公开。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取得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社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部分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不具备建立公共查阅场所的条件。

对此,我社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做到迅速、全面、准确;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通过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公众对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1月21日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0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

5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7

6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0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0

20

1.当面申请数

0

21

2.传真申请数

0

22

3.网络申请数

0

23

4.信函申请数

0

24

5.其他形式

0

25

(二)申请办结数

0

26

1.按时办结数

0

27

2.延期办结数

0

28

(三)申请答复数

0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34

涉及商业秘密

0

35

涉及个人隐私

0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6

(三)其他情形数

0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0

(三)其他情形数

0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53

(二)被纠错数

0

54

(三)其他情形数

0

55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56

(一)纸质文件数

0

57

(二)电子文件数

0

58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0

59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0

60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0

61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3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64

1.专职人员数

1

65

2.兼职人员数

1

66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0.3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7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6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69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李国华                 填表人:李晓庆             审核人:孙业增

 

联系电话:4189130                 联系电话:4189130          联系电话:418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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