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部署要求及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主动公开提质效、依申请公开促规范、基础保障强支撑、制度创新出经验”工作思路,理顺体制机制,抓问题整改,切实强化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法规、规划、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服务事项依据、重大项目情况、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48条、新媒体“爱安丘”政务号公开信息44条,相较去年减少413条。

3.解读回应关切

我局利用政府网站和“爱安丘”政务号进行政策解读,并回复公众留言、询问,增进公众对我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依申请公开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城乡规划等领域。年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答复55件,相较去年减少25件,无上年度结转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本年度我局未向任何单位、个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推行依申请公开材料提供纳入科室考核的新做法,建立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工作进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爱安丘”政务号精准推送与政府门户网站的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深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利用“爱安丘”政务号等政务新媒体传播迅速、获取便捷等特点,发布权威信息,在加强政民互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确定经费投入,并组织业务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4.46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3

 0

 0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7

3

 0

 0

 0

5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49

 3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以下几个方面点加以改进: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公开当年信息,重点加城乡规划、公共资源配置、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工作信息的发布。二是运用“爱安丘”政务号新媒体,并在政务新媒体同步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三是完善权责清单要素,公开流程图、监督方式,责任单位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依据、条件、程序等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欠缺、重点监管项目公开内容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够好的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改进情况:2023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科室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市政府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重点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相关牵头责任部门。我局重点对土地征收和供地信息进行了公开,包括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招拍挂公告、出让结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批复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等。2022年我局共公开征地类信息12条、土地出让类信息20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与去年相比减少2件政协委员提案,减少6件人大代表建议。分别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管两路沿线预留土地发展空间的议案(3号);关于强化石埠子镇西南山区森林防火队伍力量的建议(43号);关于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打造步云岭特色名片的建议(46号);关于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55号);关于推进凌河街道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66号)。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开展山区植树造林和兴建小型水利设施的提案(12号提案);关于清除基本农田种植杨树问题的提案(169号提案)。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建议和提案内容进行了分析,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对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采纳吸收,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渠道,不断创新方法、强化沟通,着力提高答复质量。2022年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市政协提案2件,采纳2条,满意率100%。承办人大代表议案5件,采纳5件,满意率100%

(四)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主动配合和接受市政府办公室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认真开展对公开工作不到位的改进工作。同时,根据局领导安排,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限时整改,整改工作及时反馈局领导审阅。

(五)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青云大街627号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9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5801,传真:0536-4395838,电子邮箱:aqszrzyj@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8

 

 

 

 

 

 

 

  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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