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公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安丘市公路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公路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安丘市市北区拥翠街19号,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830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按照《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4]83号)、《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5]68号)文件要求,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机制等,使本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安丘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总体负责,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实施。结合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条例,规范了信息制定人、审查人和公开人等职责及其他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查询公路工作信息,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方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公路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我局认真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办理信息。

五、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切实发挥了公路局职能,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有效解决群众难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一直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收取过费用,因而不存在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无下设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还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相对单一,公开覆盖面不够广; 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处于边学边做阶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队伍的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微博、网站公开与政务平台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全局各科室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详实。                                                                                                              

十二、附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安丘市公路局                        填报时间:2016年2月16日

 

统 计 指 标

单位

年度累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5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非规范性文件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

 

单位负责人:刘兆民      审核人:惠首都            填报人:桑文平

联系电话:4398300          联系电话:4398300        联系电话:4398300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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