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公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安丘市公路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公路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安丘市市北区拥翠街19号,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830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按照《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4]83号)、《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5]68号)文件要求,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机制等,使本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安丘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总体负责,副局长具体负责,办公室实施。结合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条例,规范了信息制定人、审查人和公开人等职责及其他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查询公路工作信息,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方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公路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我局认真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办理信息。
五、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次,切实发挥了公路局职能,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有效解决群众难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一直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收取过费用,因而不存在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无下设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还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相对单一,公开覆盖面不够广; 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处于边学边做阶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队伍的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微博、网站公开与政务平台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全局各科室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详实。
十二、附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安丘市公路局 填报时间:2016年2月16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年度累计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5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 |
单位负责人:刘兆民 审核人:惠首都 填报人:桑文平
联系电话:4398300 联系电话:4398300 联系电话:4398300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