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丘市公安局在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相关要求,结合安丘公安工作实际,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调整充实了安丘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安丘市公安局2022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安丘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以及网络直播等多种途径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指挥中心及时更新上报机构设置等信息;法制大队及时更新我局相关执法信息;警务保障处及时更新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条。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2条,相比2021年增加193条,其中在市政府网站公开140条,相比2021年增加48条,在微信公开622条,相比2021年增加100条,微博公开270条,在抖音公开100条。
3.解读回应关切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络问政、市长信箱等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对群众留言问题均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相比2021年无变化,其中网络申请3件,纸质申请0件,已全部按期办结。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时,首先联系当事人,进一步了解其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效能。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调整充实了安丘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部门研究建设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落实等方面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为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安丘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微博号,及时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开展安全防范宣传。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强化工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丘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确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3、抓好队伍培训。多次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组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2次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座谈会。
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持续关注并及时督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无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18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46639 |
||
行政强制 |
321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4481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并及时组织上报因人员调整导致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新加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新增抖音平台、微信视频号、网络直播等公开形式,切实做好第一时间公开,提高政府信息知晓率。三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市政府政务公开科学习了新《条例》解读情况,重点学习了依申请公开相关业务。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不够。三是个别警种部门文件公开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改进措施。
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围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多层次、多形式地学习《条例》;二是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对照《条例》以及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发现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漏;三是完善拓展新媒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是将要求警种部门联合宣传部门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切实提升警种部门政策文件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安丘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安丘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打击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监管职能,不断完善公开制度,逐项分解任务到科室,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今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9件,相比2021年增加17件,已全部答复并吸收采纳。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件,代表反馈意见全部满意;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6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6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需逐步解决的6件;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无政策依据,暂时无法解决或不能解决,需做好解释工作的4件。从代表反馈意见看,对办理结果全部满意并吸收采纳。
(四)安丘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发布群众关注的反诈、扫黑等信息,积极宣传安丘公安相关工作,推出工作突出典型人物。二是在各个模块发布相关检查、抽检信息。三是改进反馈情况发布形式,采用图表等方式公布意见征集情况。
(五)安丘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青云大街625号,安丘市公安局办公大楼312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383900,传真:0536-4383916,电子邮箱:aqsgaj@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公安局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公安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公安局
202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