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丘市公安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在上级大力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效良好,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加强组织协调。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在每个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完善机制,加强监督考核。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条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公安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一是完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考核,落实奖惩制度。二是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以及设置的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发征求意见函,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造成工作被动或发生失泄密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安全。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想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落到实处。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将《条例》内容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全局信息公开联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发布规范,不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四)拓展渠道,公开形式多样。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深入地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加快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载体的同时,加强本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公示公告、工作动态、警务动态、案件在线查询、政策法规等多个专栏,设立举报、投诉、咨询互动平台,以及通过公安微博、QQ群等形式,及时、主动地公开应公开的各类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190余条。二是积极利用信息公开栏公开各类信息。在局机关和基层所队设立22个公开栏,详细公开工作任务、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办事。三是通过印发宣传海报、政策解读小册子、政策资料汇编,结合大走访、“社区六进”等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将政策精神直接输送到企业、社区和农村。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今年以来,累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各类通讯信息180余条,有力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五)主动公开情况良好。
我局按照法定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规定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对所列内容均按要求,通过不同的形式进行主动公开。2012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6条,通知公告类8条,其他80条。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条目新增95条,其中发布政策法规文件61个,发布公告公示19个,新增办事指南15条。提供下载服务4项,提供查询服务2项;及时对网上政府信息进行更新。2012年,我局根据市审改办的要求,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次进行了梳理并报经审批,拟定了行政审批职能归属方案,在审批时限上作了进一步的压缩,程序上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六)保密审查到位,未发生失泄密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规定的有关程序执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出问题。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八)查阅服务中心建设和工作情况。
我局在局户政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窗口,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分别设立了查阅服务中心栏目,为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查阅、咨询及答复服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象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完善,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仍需不断拓展等。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使信息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考核和奖惩,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新形式。切实强化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益的同时,确保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