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房产管理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部门职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市房管中心紧紧围绕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房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工作常态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研究室,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事务,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具体实施对应业务的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规范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所承担的业务工作实际,制订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有力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三)监督检查等配套措施落实情况。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以及监督方式,有效防止了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杜绝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们根据《市房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方案》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做好涉密审查的基础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权力和服务清单、政务动态、保障性住房、通知公告公示、办事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房地产信息、行政执法信息、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等公共服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安丘市政府网站房管中心门户网站,房管中心信息系统,LED显示屏,党务政务公开栏,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四、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数字、图片等方式,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房地产发展政策、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房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同时,注重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回复市政府网站和我中心门户网站的群众留言。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考核要求,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面向公众公开了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流程、资格审查、年度复核、棚户区改造政策、拆迁征收与补偿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全面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指标中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信息公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及以往各年度均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2016年度及历年信息公开均未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房管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2017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完善责任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预审制度,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范围、形式和时效。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着力加强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涉及房管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公开信息的审核与更新,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房管工作信息,把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见附表

  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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