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房管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安丘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房管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予以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11个部分的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查阅或下载。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房管中心联系(地址:安丘市新安南路70号;邮编:262100;联系电话:0536-4223235;传真:0536-4215807;电子邮箱:aqsfgjbgs@126.com)。
一、概述
2013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我中心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房管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中心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条例》和《办法》,编制了房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按照《办法》要求,我中心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正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等子目录,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为重点,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我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房屋登记管理、商品房预(销)售、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基本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2013年,我中心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房管中心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等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业务办理的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房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共计48条。
(三)我中心积极参与网民互动,及时解答解决房屋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咨询及纠纷、小区物业、住房保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共计41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中心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中心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我中心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中心没有所属事业单位。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制度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步工作中,我中心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安丘市房产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