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丘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政府网(www.anqi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安丘市市北区拥翠街153号,安丘市财政局103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8323;电子邮箱:aqczj@wf.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丘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2020年,安丘市财政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安丘市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中国.安丘”政府网站(www.anqiu.gov.cn)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66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0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及时更新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及分工。

2.及时公开财政领域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结合安丘市实际,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及时分析财政收支走势,便于公众了解财政情况;集中统一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和市直部门预决算,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让公众及时掌握、了解。

3.按月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要求,结合安丘市实际,按月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详细明确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公开,打造政府“阳光收费”。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动态公开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政府债务情况、财政收支、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国资国企相关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包括行政机构改革、重大变化事项情况等信息,确保民众知情权。按月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经营情况、行业盈利等情况,对国有企业考核情况也按月实施公开,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全面。三是公开政府采购监督处罚相关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5.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了安丘市财政部门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为权责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市财政局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并列为单位领导班子分工,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60余条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时间要求、内容要求、发布程序,保障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发布

3.完善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相关制度,强化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及保密性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精准、正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安丘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包含基本目录和重点领域两大部分,基本目录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工作信息、服务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其他信息等目录内容,重点领域为财政审计、国资国企、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财政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第一时间公开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结合班子成员、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明确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各科室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对公开的各类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积极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信息提报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反馈改进,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 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安丘市财政局对局各相关科室、国有企业等相关组织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情况按月进行调度,一月一督促上报情况,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并及时跟进落实。

2. 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一是对于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二是积极参与市政府举行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政民互动交流平台,面对面征集群众诉求。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0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标准要求,还存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国资国企方面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做到信息及时发布,发布信息全面到位,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常态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以考核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国资国企方面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

 

(三)2021年改进措施。一是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强对于国有企业运营、政府采购监督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相关板块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财政信息。加大财政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财政新闻。三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面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根据部门职能,我局下设政府购买服务中心、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财政票据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基层财政服务中心等五个事业单位,代管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一个事业单位,以上六个事业单位,均由我局统一公开其相关信息。

                                                                                

                                                             安丘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4日

 

安丘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