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申请办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12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安丘市兴安路54号;邮编:262100;电话:0536-429192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维护网站运作,设备维修等。同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一年来,我办分管领导及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积极参加市政府和潍坊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并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时组织了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方案,指导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在网管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城管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组织和审核各中队、科室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处理日常相关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明确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并把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地在市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和《公开台帐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要求每个中队、科室在提报信息时,要同时注明信息公开程度,按照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进行分类,明确各类文件信息的公开程度,中队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公开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公开等级及时进行公开,该公开的及时公开,该保密的严格保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做好市长热线办理工作。2017年,共接受市长热线1178件,网络投诉61件,信访案件15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督查考核科牵头,相关责任中队限期处理,办结率100%,及时回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与社会群众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平衡发展、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市容管理、违章建设查处、渣土车治理、超重车管控、权力清单公布等方面,都积极推进,进展顺利。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截至2017年底,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内容涵盖组织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信息、规划计划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人事任免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各类信息。与此同时,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
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2017年以来,我办对充分利用网上投诉、网上咨询等平台,积极开展多样化的网上互动。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办主要采取《督查通报》、数字屏幕、市政府网站以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具体情况为: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对职能职责、机关科室职能及业务范围、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动态和相关规章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的信息公开栏上予以公开,并做到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并提供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二是通过广播、电视、《今日安丘》、《潍坊晚报》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通告、公开栏、数字屏幕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未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办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2017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坚持按照政务公文公开保密规定执行,该公开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没有出现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工作和落实情况
我办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工作平台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方面。2018年,我办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深入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答复水平;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载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制度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四是要加强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好群众咨询、建议的回复,使门户网站更具可读性,增强互动性。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报告的事项
我办2017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附件2
安丘市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8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8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68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58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1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61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2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63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65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5000 |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6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6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6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