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埠子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
2014年,我镇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4年度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研究室联系(地址:安丘市石埠子镇政府驻地,邮编:262104,电话:0536-4761068,邮箱:aqssbzz@163.com)。
一、概述
2014年,镇政府根据《条例》、《办法》的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深入贯彻落实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3名业务骨干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设有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坚持每季度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快速向社会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我镇成立了由庵上管委会副主任王友洲同志任组长,秘书李晓明同志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监督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镇,有效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同时,为确保我镇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摆到工作重要位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负责人,提升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二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切实增强了网络平台的正规化建设。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关注的回应工作。强化了舆情的收集和回应工作主动性,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镇没有重点项目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数217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3条,占6%;政策文件信息48条,占22%;规划计划信息25条,占12%;日常工作动态信息30条,占14%;人事任免信息3条,占1%;财政预算、收支信息2条,占1%;其他信息95条占44%。
(二)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向广大群众及时公开和发布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快速向社会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镇未收到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镇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条例》及各级政府工作要求,修改完善了《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认真抓好了制度的落实工作。年内,迎接市保密镇专项检查两次,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我镇未发生涉密信息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根据各级政府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了我镇各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各类政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三是公开的方式较单一。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下一步,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服务的水平,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思想意识,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二是强化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强化工作创新,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确保信息公开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5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6人次,电话咨询59人次,网上咨询31人次,已及时受理并答复。
附件1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填写)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7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 |
其中: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26 |
6 |
本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1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5 |
七、向本级为民服务中心查阅点报送信息数 |
条 |
45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39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42 |
58 |
八、开通政府门户网站数 |
个 |
0 |
59 |
九、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0 |
60 |
十、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0 |
61 |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2 |
62 |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156 |
63 |
十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
十四、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64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65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6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67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68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 面的经费) |
元 |
0 |
— |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69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7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7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