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5

  安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安丘市安监局编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开和便民”的原则,继续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4年底,市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向社会公布,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行政,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各科室、单位年度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依法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安丘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安丘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职能划分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三是健全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安全生产政府信息考评制度,不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视频传输系统,及时了解上级安全生产政策,有力地推进了安监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市安监局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计划规划类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和行政执法类信息等政府信息共1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2014年度市安监局已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为7件,财政资金信息2件。回复在线咨询、建议、投诉共3件。同时,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在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发布公开信息(http://www.aqajj.com),在该网站公开安全生产相关信息116条。利用市政府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市安监局网站建设,将公开内容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做到位置醒目,条理清晰,按要求及时在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并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窗口也同步进行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浏览和知晓,增强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二是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引导,在安丘电视台、今日安丘、安丘人民广播电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实现安全生产常态化宣传报道。三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受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四是积极参“行风在线”栏目,现场解答观众提出的安全监管具体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4年度市安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市安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市安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面,健全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2014年无任何泄密问题发生。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安丘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丘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安丘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及时依法、规范公开监察情况。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市政府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市安监局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市安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整合资源,提高网站信息公开服务效能。进一步整合市安监局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从而方便公众查询。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四是拓宽渠道,为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搭台铺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表电子版将在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并及时发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月15日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安丘市安监局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7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6

5

其中: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10

6

本部门、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数

116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20

1.当面申请数

 

21

2.传真申请数

 

22

3.网络申请数

 

23

4.信函申请数

 

24

5.其他形式

 

25

(二)申请办结数

 

26

1.按时办结数

 

27

2.延期办结数

 

28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4

涉及商业秘密

 

35

涉及个人隐私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46

(三)其他情形数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50

(三)其他情形数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3

(二)被纠错数

 

54

(三)其他情形数

 

55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56

(一)纸质文件数

 

57

(二)电子文件数

 

58

八、开通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数

1

59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60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61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63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6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65

2.兼职人员数

2

66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

方面的经费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7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69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

       单位负责人:李永刚              填表人: 李兆燕                     审核人:马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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