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安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安丘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现将安丘市安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安丘市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动公开、健全机构、职责分明、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
(一)注重细节。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有关文件和信息工作系列制度,通过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公开目录、发布内容等进行细节梳理,明确了责任,加强市场监督,有效增强了各科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责任。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环节主要就是信息公开内容的网上填报。我们坚持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由办公室进一步审核,通过后再及时进行网上公开。今年,我们还对计算机进行了定时清理检查,配置了防毒和杀毒软件,关闭了不必要的应用程序、端口和链接,具备了限制易被攻击、利用的网站栏截功能;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和信息打印,并严格监督检查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格考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三、依申请公开、咨询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1年安丘市安监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费用收取情况
2011年度安丘市安监局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安丘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方式比较单一。对此,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做好落实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社会。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