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凌河街道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坚持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及时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布更新街道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以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情况等机构职能信息。

2.及时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及时财政预决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重大项目建设重点领域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截至2021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9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相较上年度增长35条

3.解读回应关切

2021年,开展领导接访日活动2次认真解答、回应群众问题,年内平台共收到留言、投诉、咨询共12件,均已按规定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相较上年度增长1件,主要涉及占地、欠薪、拆迁补偿等问题,均按时答复。其中网络申请件5件,纸质信件0件,无2020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行政复议较上年度增长1件,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进基层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打造“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样本。严格遵循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促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优势助推政务公开,方便公众了解最新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1.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凝聚工作合力,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

2.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先后2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议和专题推进会,确保信息第一时间报送、收集、整理、发布。

3.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监督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作用,定期调度信息,明确信息报送的范围、内容、时间节点,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定期研究工作改进措施,明确考核方案,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公开效率和质量。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和期待还存在一些距离。

(三)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对于推动政府职能履行和保障群众权利的重要意义,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优化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实效。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协调,及时调度掌握新的信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严格按照栏目要求提高公开信息质量。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正确公布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凌河街道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凌河街道办事处紧紧围绕《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丘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根据任务分工要求和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职责分工情况,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凌河街道2020年、2021年均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设立政务公开栏。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公开栏,公开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办理条件、等规范化格式文书,公开各类事项办理结果。

2.创新形式载体。除利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之外,定期组织街道、社区人员走村入户,摸清群众需要和问题,为其送去各种政策优惠和就业指导,解释各类事项办理部门、流程和条件,真正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清。

(五)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安丘市凌河街道新凌大街129号凌河街道办事处驻地,邮编:262100,电话:0536-4641001,传真:0536-4641002,电子邮箱:lhdangzhengban@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4日  

 

 

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安丘市凌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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