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凌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凌河镇认真主动形成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附表等八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将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凌河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凌河镇新凌大街129号,安丘市凌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262127;电话0536-4641001,电子邮箱:lhdangzhengban@wf.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我镇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立足我镇实际,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6条。按主动公开形式分,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119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3条,政策文件信息1条,工作信息99条,服务公开信息2条,结果公开信息1条,重点领域信息10条,其他信息3条;政务微信公开152条,政务微博公开2条,其他方式公开79条。
2018年度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公开形式。2018年,除依托政府网站和公开栏张贴等发布形式外,我镇开通“凌河微政”政务微信,不断开辟多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满足不同群体对政务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受众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同时严格按照《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凌河镇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靠: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8〕101号)文件要求,我镇重点对多方联动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公开。围绕财政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环卫一体化、清河(湖)行动、关停禁养区养殖场等环境保护;农资整治、动植物疫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直补等惠农信息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防汛抗旱、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我镇积极完善公开目录,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载体,同时针对“簸箕掌村村民设卡收费”问题,在政务微信上进行了及时回复,有效的引导了正向舆论,我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来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
七、2017年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凌河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上主要存在工作运行、队伍建设、力量配备及专业人员素质等方面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公开信息不够多,信息获取不及时、更新速度较慢等问题,2018年我们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共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目录,不断细化公开项目,扩大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载体”等途径,有效地整改了2017年存在的问题。
八、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范围窄。当前,公开的政策解读大部分都是公众不太关注的信息,多是政务动态和会议信息,真正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较少。
2.政策解读不多。公开的政策解读信息太少,有时针对上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跟不上解读或者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转载居多,结合图表等形式太少。
3.新媒体平台建设不到位。凌河镇政务微信运用较多,但是政务微博自开通以来,应用太少。
(二)下步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共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一是继续加强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根据上级要求和镇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镇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工作要求等制度规定,优化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全体镇干部特别是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优化队伍配置,提升工作水平。
2.完善公开目录,不断细化公开项目,扩大公开范围。对照省、市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一是继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督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知悉程度和参与度,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载体。一是继续把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做到定期维护,及时更新,充分利用。二是继续结合本镇实际,灵活运用公开栏、广播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特别是基层农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悉度和参与度。
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6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9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9 |
5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2 |
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9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9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11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1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4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7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19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22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2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2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6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2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2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2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3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4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5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3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37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38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3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5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4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8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9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51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5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3 |
七、向本级为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54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55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56 |
八、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57 |
九、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0 |
58 |
十、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0 |
59 |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60 |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61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2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63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65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8000 |
— |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6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6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6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