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金冢子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丘市金冢子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丘市金冢子镇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4791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金冢子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潍坊市、安丘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其中,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通过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2.及时公开财政领域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结合金冢子实际,按月公开全镇财政收支情况,及时分析财政收支走势,便于公众了解财政情况;公开政府预决算,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让公众看得懂。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动态公开镇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政府债务情况、财政收支、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建立工作台账,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公开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评估信息。执行政策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文件公示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单位及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4.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件。
5.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了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为权责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邀请相关方参加会议,进一步加大各方参与力度,增强决策公开性、透明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金冢子镇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内容涉及棚户区改造等方面。
2.申请处理情况。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按时办结4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分管负责人、办公室三道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须镇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1.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市政府要求不断推进公开平台有序发展。
2.提升大力拓展微信应用。以微信公众号为阵地,打造“美丽的金冢子”微信订阅号,刊发推送“精品”信息;加力推广微信公众号,吸引公众关注、阅读,关注用户数1933人
3.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镇工作重点工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在大众日报等省级官方媒体刊发稿件4篇,在山东电视台播放2条报道,在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刊发金冢子典型做法,有效宣传安丘市金冢子镇工作,树立安丘良好形象。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部门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研究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各部门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研究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提高站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梳理完成《金冢子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
3.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安丘市政府办公室对我镇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认真开展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同时,由镇研究室定期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一是对于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二是举行政府开放日,搭建政民互动交流平台,面对面征集群众诉求。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0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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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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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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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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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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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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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商业企业 |
科科研机构 |
社社会公益组织 |
法法律服务机构 |
其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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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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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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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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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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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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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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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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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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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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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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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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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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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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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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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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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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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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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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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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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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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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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结果维持 |
结结果纠正 |
其其他结果 |
尚尚未审结 |
总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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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结果维持 |
结结果纠正 |
其其他结果 |
尚尚未审结 |
总总计 |
结结果维持 |
结结果纠正 |
其其他结果 |
尚尚未审结 |
总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应用,依托“美丽的金冢子”微信公众平台刊发稿件140余篇,着力扩大阅读量。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第一时间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解读。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调动各部门积极性。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未认识到位,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2.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不忙,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3.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三)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增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的公开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2.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业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自上而下压实传导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进村居规范标准公开,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断强化政府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和分析不足,及时发现解决,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提案建议,没有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查看附件。
金冢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