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冢子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金冢子镇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金冢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对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并由综治办、民政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

  完善制度,注重长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并当做是一项长期的工程来抓,以形成一个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强化宣传,注重培训。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乡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多次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就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及政策。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结合本镇实际,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制定本镇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

  (二)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

  (三)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各村、各部门的公开栏、下发红头文件等主要形式进行公开,同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完善,并公开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监督。2013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文件1条,规范性文件1条,日常工作动态13条,政务讯息6条,招商引资1条,其他工作16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丘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宜公开的信息,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然后利用信息平台统一公开。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不够。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存在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农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2014年,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用于规范具体经办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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