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景芝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景芝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促进了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保障群众知情权,让群众更多了解政府工作,全方位落实主动公开各项工作。主要在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千年景芝·最美景致”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千年景芝·最美景致”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方位落实主动公开各项工作。2021年,一共主动公开信息310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与去年相比下降了7.5%;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0条,与去年相比,上升了68.06%。整体与2020相比,发布信息数量增长了4.7%。
3.解读回应关切
按要求主动发布政府工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经费、人居环境、社会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惠农政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镇加强对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相比,申请是去年的3.6倍,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本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全年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2次,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文件公开度、规范性及时效性,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将政府信息按照所属类别进行发布,并针对不同阅读群体进行精准推送,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政府微信公众号增设微政务、微服务栏目,下设网上办事、办事指南、学党史、抗击疫情、互动平台等栏目,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性,确保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热点问题高效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紧紧围绕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实现以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发挥监督约束作用。二是加强人员机构设置。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并明确小组各人员职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三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小组成员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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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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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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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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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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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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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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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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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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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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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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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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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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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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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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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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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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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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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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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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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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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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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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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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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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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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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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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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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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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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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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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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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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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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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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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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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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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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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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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0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出的短板问题以及弱项,政府在2021年进行了整改,1.全面排查我镇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排查有无标注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等信息,今后发布的政策文件将严格按照要求审核后对外发布。2.今后将继续采用视频、图解等全媒体解读方式,并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日内配套相应解读。3.政务新媒体与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同一部门管理,打破信息壁垒便于工作开展。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需提高;三是更新不及时。
改进情况:1.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公开内容和范围,对于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2.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质量。成立政务工作专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专题研究,群策群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含金量。3.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景芝镇紧紧围绕《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丘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根据任务分工要求和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丘市景芝镇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安丘市景芝镇2021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职责分工情况,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未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四)安丘市景芝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设立政务公开栏。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公开栏,公开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办理条件、等规范化格式文书,公开各类事项办理结果。
2.创新形式载体。除利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之外,定期组织乡镇、社区人员走村入户,摸清群众需要和问题,为其送去各种政策优惠和就业指导,解释各类事项办理部门、流程和条件,真正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清。
(五)安丘市景芝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景芝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景酒大道77号,邮编:262119,电话:0536-4611001,传真:0536-4611002,电子邮箱:jzzbgs@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景芝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景芝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景芝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安丘市景芝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