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芝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景芝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我镇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分别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景芝镇网上阳光村务平台、政务微信平台、公开栏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81条,利用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7条,利用景芝镇网上阳光村务平台和公开栏以及信件等形式公开信息209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方便了群众监督。
(二)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利用网上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推行“三公开、两承诺、一公示”制度,将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和村“两委”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以及村两委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及时在该平台发布,方便群众随时查看;利用政务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重大行政决策信息,使信息公开形式多元化、便捷化;利用各村三务公开栏以及车站、商场、银行、企业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及时公开党委、政府在环卫一体化、两险征收、秸秆禁烧、秋冬农田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公开听证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信息解读。针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节约用水、秋冬农田水利工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及时印发了《致全镇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在各村的大街小巷进行了广泛张贴,并发动“第一书记”送信到户,全年发放各类明白纸、一封信等文件共计20余万份,增进了群众对各项工作的了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景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主任,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审查和信息网站上传等相关工作。
(二)完善制度,理清程序。
制定了《景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每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了镇干部年度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在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张贴,方便群众查询,同时结合周末大讲堂对涉及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信息公开系统的操作方法等进行了讲解,提高了业务能力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根据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景芝实际,2015年我镇积极通过市政府网站、网上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政务微信平台、公开栏、等方式和渠道对群众关注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信息进行解读,对环卫一体化、计划生育透查、低保、两险征收等群众关切事项进行回应。严格市政府门户网站信件处理工作流程,镇党委分管领导负责信件的签批和回复内容把关,信息中心2名网站管理员负责对网站信件的收集、呈报、交办、催办、回复意见等各项工作,并建立登记簿。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公众参与”收到群众信件61件,妥善处理61件。以上问题我们都进行了认真回应和解答,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安政办发[2015]68号文件要求,围绕校安工程、学前教育建设等教育投入;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环卫一体化、河道治理、乡村连片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乡村环境整治;农资整治、动物疫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直补等惠农信息以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汛抗旱、招商引资、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我镇积极完善公开目录,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载体,使我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我镇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1条,通过网上阳光村务平台公开信息115条,通过政务微信平台公开信息27条,通过公开栏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94条。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把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每天对信息进行维护,确保做到充分利用,及时更新。二是依托景芝镇网上阳光村务平台、政务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党委、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三是依托社区实体化建设,全镇13个社区服务点均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发放了便民服务手册,并督促每个社区安排专人及时对公开栏信息进行更新,为社区群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四是根据农村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多种信息公开方式,扩大信息受众。在环卫一体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秸秆禁烧、两险征收、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宣传方面,灵活运用广播车、发放明白纸、银行超市的电子显示屏、村喇叭、宣传条幅、宣传画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信息公开逐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拟稿人自查自审、分管领导涉密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签批的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过程中绝不发生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1、镇文化站、民政办、劳保所、计生站等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受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2、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采集、制作信息,并交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审核、上传。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具体配合和实施。
3、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责等都已公开,通知公示、工作动态和办事指南等便民信息也做到了及时更新。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日常工作动态、社会关注热点等信息,在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景芝镇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和景芝镇政务微信平台等渠道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分类不合理。下步还需进一步细化分类,方便群众查阅。
三是加强群众信息解读方面还需提高。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信息,不能及时准备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致使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不深入细致。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细化工作考核。结合镇干部年度考核,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对涉及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完善工作考核机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周末大讲堂,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公开平台操作,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安排专人对景芝镇网上阳光村务平台和政务微信平台进行维护,确保平台运转正常。
四是强化机构队伍建设。从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站所中选拔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力量配备,促进工作有有力开展。
附:景芝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景芝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9日
景芝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17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81 |
6 |
本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81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9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5 |
七、向本级为民服务中心查阅点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58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59 |
九、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0 |
60 |
十、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0 |
61 |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2 |
62 |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5 |
63 |
十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
十四、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64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5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66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7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68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17000 |
— |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69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7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7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
单位负责人:周作刚
填 表 人:李佳良 联系电话:13562630641
审 核 人:刘少春 联系电话:1516959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