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芝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景芝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景芝镇人民政府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本报告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将2012年度本镇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如对以上报告有异议,请及时反映,电话为0536-4611001。
一、概述
2012年,本镇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着力满足群众获取、了解政府信息的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对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措施。
(三)不断加大《条例》和《办法》宣传学习力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2年,本镇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能够透明、及时、有效的公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条例》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调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构。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2年度,本镇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60条。其中,组织机构基本信息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3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工作信息类53条。
(二)公开的形式。
镇人民政府在“安丘市政府信息网”开设景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同时,通过今日安丘、安丘新闻等途径公开有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众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关注和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本镇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受理范围、办理时限等内容;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用于依申请公开申请件的办理,确保有案可查、有证可循;提供多种方式,将受理机构地址、咨询受理时间、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均在安丘市政府信息网上予以公布,方便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本年度本镇没有依申请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本镇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是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到位,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公开内容的含金量还有待提高,个别版块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的内容与当前政府工作重点、社会公众关注热点还有一定差距等。
(二)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要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三是要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破解政府信息依申请难题。
对此,我们将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措施:一是抓督查监察。继续通过网上监察,对各版块内容更新予以实时监察跟踪。二是抓指导交流。通过建章立制、指导交流、典型示范,进一步把非政策文件类信息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社会公众关联度高的信息公开出来,推动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有效公开深化推进。三是抓社会宣传。通过一定形式的新闻载体、新闻宣传,让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好处,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快打造阳光政府新形象。
2013年2月11日
附件2: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镇人民政府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0条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条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条 |
0条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条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条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0条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条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条 |
3.不予公开数 |
次 |
0次 |
4.其他情况 |
次 |
0次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元 |
0元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件 |
0件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件 |
2.纠错 |
件 |
0件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件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件 |
2.纠错 |
件 |
0件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
件 |
0件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件 |
2.纠错 |
件 |
0件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个 |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
次 |
0次 |
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个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50次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人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1人 |
2.兼职人员 |
人 |
0人 |
十三、本单位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学习培训活动数 |
次 |
3次 |
十四、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人数 |
人 |
1人 |
填表人:刘少春 联系方式:15169595860 填表日期:201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