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辉渠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安丘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抓好技术维护和完善运维管理,二是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等配套制度。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2条,较去年同比增加21条,对机构信息、人事任免、工作动态、财政预算等15类信息进行公开。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条,同比增加90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同比增加58条。
3.解读回应关切
今年综合政策发布、政策咨询、困难反馈、问题分办、服务评价等功能,畅通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和反映诉求的渠道。围绕教育改革、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和群众办事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做到重大问题2小时内回应,一般问题回应不超过24小时,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辉渠镇收到依申请公开3条,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3条,较去年增加3条,涉及小麦保险理赔、土地承租、团员关系等方面,均已按时答复办结。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件0件。2021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完善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基础上,按照便捷、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依托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推进便民服务大厅、社区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细化任务分工,全面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全年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专项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根据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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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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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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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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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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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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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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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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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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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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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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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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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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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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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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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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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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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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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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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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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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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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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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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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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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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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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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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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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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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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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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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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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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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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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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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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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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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及政务信息发布纳入辉渠镇各部门日常记账考核,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到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实精干力量,提升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突出做好政府工作报告、政务动态、便民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2021年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未能及时将政府工作动态发布政务公开平台,群众了解政府信息不全面、不迅速。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做到镇政务信息发布全面、迅速。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齐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工作培训会议,主动对各科室就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进行培训,全镇共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各科室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对各科室报送信息实行考核通报制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没有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四)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依托辉渠镇官方公众号“辉渠旅游”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以集约化平台赋能一体化发布,实现政务公开信息与政务新媒体的协同互融。集中资源高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专区“五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规范专区建设内容,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驻地,邮编:262117,电话:0536-4821001,传真:0536-4821002,电子邮箱:hqzdzb@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