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渠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现将辉渠镇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镇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措施,对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了全镇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2015年度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出现新调整的现实情况,及时对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安排,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了由镇长郭伟同志任组长的辉渠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二)完善制度、理清程序。

  1、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和本镇实际,对《辉渠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辉渠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分管领导、工作机构、联系人、主动公开的方式、程序、时限、地址,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程序、申请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对和及时调整。

  2、制定《辉渠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并认真督促实施。根据方案安排,镇机关、部门和社区中心按照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分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促进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根据市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2015年我镇积极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栏、广播车、明白纸等方式和渠道对群众关注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信息进行解读,对环保、低保、村庄规划等群众关切事项进行回应。截至12月31日,我镇通过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收到群众信件13件,办结13件,针对来访问题我们都进行了认真回应和解答,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特色镇建设信息公开。把握我镇被潍坊市认定为特色镇的发展机遇,及时公开我镇在推动“休闲特色农业、旅游业与城镇化”融合发展,打造“旅游集散中心、特色农业基地和纯美田园小镇”方面的有关信息。使全镇群众深入了解特色镇建设带来的广阔发展空间,营造全镇上下共同建设“纯美田园小镇”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村庄搬迁信息公开。在村庄搬迁方案报批前要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全镇群众对村庄搬迁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透明度。重点做好搬迁补偿方案、搬迁标准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推进镇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结合我镇实际,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制定辉渠镇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及时公示。

  (四)推进生产安全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防范措施、处置办法、风险预警等信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我镇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公开主要类型分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非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办事指南、政务动态、领导成员和业务分工等。另外,我镇没有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加大投入,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不断丰富公开载体。一是把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安排专职人员每天对信息进行维护,确保做到充分利用,及时更新。二是依托社区实体化建设,在我镇辖区内的9个社区服务点均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发放了便民服务手册,并督促每个社区安排专人及时对公开栏信息进行更新,为社区群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我镇除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栏等传统方式进行公开外,同时也灵活运用广播车、发放明白纸等方式,把政策信息及时传到群众耳边,送到群众手里。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我镇共安排广播车300余车次,发放明白纸8万张。

  六、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实行信息公开逐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拟稿人自查自审、分管领导涉密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签批的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过程中绝不发生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宜公开的信息,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然后利用信息平台统一公开。截止2015年12月31日,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责等都已公开,通知公示、工作动态和办事指南等便民信息也做到了及时更新。我镇未发生依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近几年,经过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指导和多次培训,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但是在工作运行、队伍建设、力量配备及专业人员素质等方面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培训。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尤其是垂直管理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程度不高,不能实时数据共享,造成工作效率偏低。

  2、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虽然采取了多种信息公开渠道,但在工作过程中,如何方便快捷公开信息发布面,让全镇群众第一时间知晓信息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生成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布,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我镇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建设标准,规范开展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安全,促进信息公开健康发展。

  辉渠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1日

  辉渠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1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0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1

5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0

6

本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0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6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8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0

20

1.当面申请数

0

21

2.传真申请数

0

22

3.网络申请数

0

23

4.信函申请数

0

24

5.其他形式

0

25

(二)申请办结数

0

26

1.按时办结数

0

27

2.延期办结数

0

28

(三)申请答复数

0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34

涉及商业秘密

0

35

涉及个人隐私

0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6

(三)其他情形数

0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0

(三)其他情形数

0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53

(二)被纠错数

0

54

(三)其他情形数

0

55

七、向本级为民服务中心查阅点报送信息数

163

56

(一)纸质文件数

0

57

(二)电子文件数

163

58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59

九、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博数

1

60

十、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信数

1

61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62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213

63

十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十四、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5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66

1.专职人员数

1

67

2.兼职人员数

3

68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0.8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9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7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7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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