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渠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2013年度辉渠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10个部分组成。本信息报告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地址:安丘市辉渠镇政府驻地,邮编:262117,电话:0536-4821001,传真:0536-4821002。)
一、概述
2013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全面梳理和检查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归类是否规范,做到各类信息都按时间、数量要求规范填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1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信息、工作业务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2013年我单位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全年未收到有关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没有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时刻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镇政府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有关工作。截至目前,我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没有切实履行好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
改进措施:
1、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2、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辉渠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