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5

2018,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本报告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将2018年度本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全文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共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驻地,邮编:262106,电话:0536-4321001,邮箱:dwhdzb@wf.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区主要通过安丘市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大汶河专栏、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政务微信公众号、下发文件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我区主动公开信息共计86群众通过浏览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看公开栏、查阅文件,可以了解管委会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公开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可以提出难点、热点问题并了解回复办理情况。开发区不断加强宣传栏、公开栏管理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和工作动态类信息,提高公众对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区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我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3条,其中,财政审计领域3条;环境保护领域5条;生产安全领域2条;水利信息领域2条;产业结构调整领域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8条。我区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提高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对政府工作信息进行梳理。严格按照《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8〕101号)对我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按通知要求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客观、准确、及时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所有的办公文稿标明“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复核后方可上传到网站公开。

三是重视网页建设。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建设与维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健康运行。同时,加强政风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未设有本级人大、政协机构,没有开发区级的人大、政协委员,所以2018年没有相关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范围窄。当前,公开的信息大部分是公众知道的或不关注的信息,多数是政务动态和会议信息,真正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少。

(二)政策解读情况不理想。公开的政策解读信息数量不多,有时对上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跟不上解读;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和转载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三)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情况不理想。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本单位掌握的全部政务信息底数没有摸清,梳理不全面、不完整、不规范。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缺漏。部分重点领域如就业创业、城乡规划等公开不全面、不规范。

(五)新媒体平台内容建设不到位。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本辖区政务信息偏少,转载信息和其他信息偏多;官方微博使用率较低。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升: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查漏补缺,完善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组配。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在公开方式上,要逐步实现在公共场所建立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逐步在偏远行政村或社区设立专门信息公开点,并同时广泛运用政务微信公众号、官方政务微博等多样化的方式推进开发区管委会信息主动公开。

七、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填写)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5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0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5

5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6

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9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4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1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1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7

(一)收到申请数

0

18

1.当面申请数

0

19

2.传真申请数

0

20

3.网络申请数

0

21

4.信函申请数

0

22

5.其他形式

0

23

(二)申请办结数

0

24

1.按时办结数

0

25

2.延期办结数

0

26

(三)申请答复数

0

2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32

涉及商业秘密

0

33

涉及个人隐私

0

34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5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37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3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3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4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4

(三)其他情形数

0

45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4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47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8

(三)其他情形数

0

49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5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51

(二)被纠错数

0

52

(三)其他情形数

0

53

七、向本级为民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数

120

54

(一)纸质文件数

120

55

(二)电子文件数

120

56

八、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

1

57

九、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博数

1

58

十、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信数

1

59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60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120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2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63

1.专职人员数

1

64

2.兼职人员数

2

65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6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2

6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2

68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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