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大盛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大盛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一汇报。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的内容组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代锋军同志任组长的大盛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辛海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上级要求,我镇制定了《大盛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大盛镇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5年,大盛镇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按照公开要求,今年我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镇公开栏、各社区、村公开栏等公开形式共公开信息143条。其中镇政府公开62条,社区针对本社区业务公开81条。主要内容涉及:政策法规类、业务工作类信息,包括农经财政、村建土管、民政保障、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等方面。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部分办公室在镇政府显眼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将部分办事流程公示,使群众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镇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镇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我镇没有发生涉密信息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我镇大力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党务、政务信息,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今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布。

 (三)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报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等,力争把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见附件                            

                                 大盛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7日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大盛镇)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3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0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4

5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44

6

本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0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8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1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0

20

1.当面申请数

0

21

2.传真申请数

0

22

3.网络申请数

0

23

4.信函申请数

0

24

5.其他形式

0

25

(二)申请办结数

0

26

1.按时办结数

0

27

2.延期办结数

0

28

(三)申请答复数

0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34

涉及商业秘密

0

35

涉及个人隐私

0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6

(三)其他情形数

0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0

(三)其他情形数

0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53

(二)被纠错数

0

54

(三)其他情形数

0

55

七、向本级为民服务中心查阅点报送信息数

0

56

(一)纸质文件数

0

57

(二)电子文件数

0

58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59

九、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博数

0

60

十、开通政府官方政务微信数

1

61

十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62

十二、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63

十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十四、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5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66

1.专职人员数

0

67

2.兼职人员数

1

68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0

十五、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9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7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7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代锋军                      填表人:宋光涛                      审核人:辛海莲

                    联系电话:4681001                      联系电话:4681001                    联系电话:46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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