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应急管理局“行风在线”访谈内容(2024年7月9日)
周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行风在线。
周松山:主持人好,广大听众朋友们好!非常高兴通过《党风政风行风在线》与广大听众朋友们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听众朋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天一起来到直播间的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地震监测中心主任高淑杰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殷伟同志,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张玉升同志,党委委员、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千太同志。
主持人:同样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节目开始首先请周局长跟大家简单介绍下应急管理局工作开展情况。
周松山:在这里,我首先向广大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2024年以来应急管理局的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强化安排部署,狠抓推进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
一是立足全局抓谋划,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我们今年先后起草印发了《安丘市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全市安全生产“双基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安丘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明确了全市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工作路线和工作要求,搭建起了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框架。并定期对镇街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督促强化人员力量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定期对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统计,累计下发通报14期;梳理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问题隐患和风险点,形成安全生产专报6期。
二是聚焦主线狠用力,专项整治见行见效。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综合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方面,对去年度排查的333项重大事故隐患逐一跟踪督办,全面销号整改;2024年新排查重大事故隐患57项,挂牌督办7项,全部建立清单台账。电气焊、防高坠、有限空间、外包作业“四个专项”整治方面,累计检查企业单位6800余家次,查改问题隐患4200余项;积极推进电气焊智能化改造,截至目前,完成“加芯赋码”电气焊设备400台。
三是把握重点管共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紧盯安全生产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全面做好各领域安全防范。消防领域,排查违规使用彩钢板单位62家、整改建筑面积2.5万余平方米。聘请消防评估机构对262家学校、医院及养老机构进行系统诊断,并形成了书面诊断报告,排查问题隐患2750项。危化品领域,检查化工危化品企业38家次,查改隐患309项,查处取缔“小化工”3处。开展帮扶检查反馈“回头看”行动,查处问题530项,督促10家化工医药企业进行设计诊断。工贸领域,动态摸排全市冷库、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涉有限空间等工贸企业底数,检查企业75家,排查隐患491项。组织摸排“园中园、厂中厂”74处,租赁单位254家,督促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151份。
四是宣教帮扶同发力,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开展全覆盖帮扶指导活动,聘请第三方机构,对14个镇街区全覆盖检查企业1126家,排查隐患1.85万项。做好常态化宣教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周五大课堂41期,培训5000多人次;录制播放“安全生产大家谈”栏目10期,“应急在线”2期。
五是压实责任强督查,全力抓好森林防灭火。2023-2024年森林防火期间,落实“四级”包靠责任。全面落实森防指成员单位包镇街区、镇街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护林员包区域“四级”责任体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开展全覆盖巡查巡护。市森防指印发《安丘市“森林草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森林防火百日整治行动。76名森林防灭火巡查专业队员和109名护林员全部靠前驻防,5个中队全部驻扎林区,按照网格管理区域开展巡逻巡护。强化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市森防指组织成立8个督导组,对8个森林防火重点镇街区进行包靠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森林火险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严厉打击祭祀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外动火等情况,维护了全市森林防火形势稳定。
六是防灾减灾早部署,全面提升灾害应对能力。印发《安丘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安丘市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提前安排部署减灾救灾、防汛备汛工作。2个市级物资库和14个镇街区物资库已全部安装摄像头,实现联网监控,协调购置160多万元防汛抢险机具、物料和400多万元安置类物资,达到转移安置5000人的标准,初步建成以市级储备为核心,镇街区储备为支撑的物资储备结构。各镇街区按照“镇级不低于200人、社区不低于20人、村级不低于20人”的标准,重新组建应急防汛队伍;市防办召开国企和大型民企重新组建常备队;市消防救援大队和浩鑫救援、精英救援2支社会救援队伍加强汛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片 花
好的,欢迎回来。这里是FM92.4正在直播的《党风政风行风在线》节目,我是主持人小苑,今天《党风政风行风在线》的上线单位是市应急管理局。现在市应急管理局周局长等几位嘉宾已经来到了我们的直播间。听众朋友们,如果您在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民生保险,减灾救灾等方面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和反映,欢迎拨打行风热线:4397117,同周局长等几位嘉宾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民生综合保险是一项由政府财政支付保费,为全市人民在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中遭受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的一项普惠、利民的保险。这项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呢?
周松山:关于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保险标的和保障范围以及如何报案,请高淑杰同志介绍一下。
高淑杰:好的。根据2023年6月26日潍坊市应急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潍坊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潍应急字〔2023〕41号)规定,潍坊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区域内的外来人口;保险标的为人身、居民住房、基本生活用品和特定家庭财产。
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
1.以下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1)洪涝、干旱、台风、龙卷风、大风、大雨、暴风、暴雨、雷电、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
(2)溺水,居家煤气中毒,居家液化气中毒,居家天然气中毒,氯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意外坠落水井、旱井,姜井等地下储物空间内二氧化碳浓度过高或过低导致的中毒,务农作业时发生农药中毒导致人伤亡或儿童误食农药导致农药中毒等特定意外事故。
(3)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
(4)见义勇为人员救助补偿。在本行政区域内,参与见义勇为人员(不分户籍)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其遭受人身伤亡,以及因见义勇为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
(5)精神障碍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已行为的情况下,肇事肇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无责任单位或者部门的。
(6)甲类传染病。在本行政区域内,因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导致居民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但医务人员在救治传染病患者的诊疗活动中遭受感染的情况除外。
(7)恐怖活动。在本行政区域内,因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导致居民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但组织、实施或参与恐怖活动者的人身伤亡除外。
(8)重大踩踏事故救助。在本行政区域内,由于群体事件、重大活动发生拥挤、踩踏造成人身伤亡的,在没有其他政府救助或责任人赔偿时。
(9)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在本行政区域内,由于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导致人身伤亡,经公安机关立案后,在没有其他政府救助或责任人赔偿时。
(10)野生动物袭击侵害致人伤亡救助。在本行政区域内遭受野生动物袭击,导致人员伤亡的,在没有其他政府救助或责任人赔偿时(因非法捕捉、猎杀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不在赔偿范围内)。
2.以下原因造成的房屋、基本生活用品和特定家庭财产损失:
(1)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
(2)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或损坏。
(3)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具)和房屋附属设施、家用电器、家具等3类特定家庭财产的损毁。
(4)施救费用。以上保障责任范围内原因造成的房屋、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和房屋附属设施、家用电器家具等特定家庭财产损失保险事故发生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所发生的施救费用。
3.饮水救助费用保障。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
4.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当发生责任事故或意外事件后,出于社会责任必须启动救助的,保险人负责给付应急救助补偿金。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政府部门除外)追偿的权利
5.诉讼费用保障。发生可能引起本保险项下赔偿的情形时被保险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诉讼费、鉴定费、取证费、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报案方式:拨打主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热线95518报案。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高主任的介绍。周局长,工贸领域企业是我市的支撑产业,像涉氨制冷、玻璃钢、食品加工、机械加工等都是我市的特色产业,同样工贸领域安全风险防范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请您介绍一下,近期在工贸领域有什么重点整治任务呢?
周松山:2024年4月3日,我们制定印发了《安丘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围绕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突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工作重点,同步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提升工程,进一步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下面请殷伟同志具体介绍一下。
殷伟:好的,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潍坊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开展的,要求2024年底前配合上级部门初步建成覆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形成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主要有这么七项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宣传贯彻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抓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以及铸造、粉尘涉爆、锂电池、危险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宣贯解读。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积极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
(二)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建立完善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工贸企业建立落实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至少1次检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并亲自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突出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喷涂、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员工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督促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三)深化专项整治,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聚焦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外包施工等重点环节,推动企业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入口管理、过程管理、外来作业人员管理。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帮扶指导。在全覆盖帮扶的基础上,总结帮扶指导经验成果,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存储使用危化品重点行业企业的帮扶指导,推广现场教学、教育培训、整改提升、执法问效“四位一体”的帮扶指导工作模式。
(四)推进融合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管理质效。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建设,实施联合激励政策,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质量。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在重点粉尘涉爆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山东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探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用好工贸行业分类分级监管平台。
(六)规范培训考核,着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三年内完成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加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每一起工贸行业亡人和重大涉险事故教训,强化事故警示震慑作用,固化事故警示工作机制。
(七)严格监管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行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高风险行业领域,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其他工贸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殷局长的介绍。周局长,现在我们正值汛期,那么关于防汛防台风工作您有什么介绍的么?
周松山:今年以来,各级越来越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按照省和潍坊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发生了调整。下面,请张玉升同志具体介绍一下。
张玉升:2024年6月根据省和潍坊市要求,市防办制定了《安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重新修订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机构、职责任务、工作会议、公文管理、汛前准备、预警响应、防范应对等内容。
《规则》指出:防汛抗旱工作平时重防、战时重救,市水利局作为“防”的牵头部门,市应急局作为“救”的牵头部门,衔接好“防’与“救”的责任链条。
市防指实行“双指挥长”,分别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和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指挥长。市防指办公室由市水利局和市应急局共同组成,设在市应急局,市防办主任由市水利局和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可以市防办名义开展工作。
市防指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潍坊市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防总、省防指、潍坊市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安排全市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重大水旱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市防指职责由成员单位相关职责组成,实行统一领导,分部门负责,成员单位分工履职。
主持人:好的,感谢张主任的解答。周局长,近年来,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也越来越严厉。请您介绍一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对责任主体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周松山: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在法律责任部分,大幅度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下面请张千太同志具体介绍一下。
张千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持人:听众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党风政风行风在线》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在这里再次感谢市应急管理局周局长等几位嘉宾来参加我们这次直播。同时,也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和参与,今天需要下线解决的问题,请您留意收听明天早上的8:00的《行风在线回音壁》。或留意收看明天晚上8:00民生频道播出的《身边》节目。本周四《行风在线》的上线单位是科技局,欢迎大家继续收听。
好的,听众朋友我们下期节目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