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行风在线”访谈内容(2020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0-12-31

  1.主持人:行风在线,时刻关心百姓心声。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安丘924正在为您直播的《行风在线》节目,我是主持人小苑今天《行风在线》的上线单位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四涛主任等几位嘉宾已经坐在了我们的直播间。听众朋友,如果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或者反映,欢迎拨打行风热线4397117,同高主任等几位嘉宾进行在线交流。

高主任,您好!欢迎您来到“行风在线”做客。

高主任:主持人、听众朋友们,上午好!很高兴今天参加这次“行风在线”栏目!首先,我代表市公积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向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企事业单位多年来对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今天和我一起参加节目的还有副主任刘国炜、业务科长代振国。我们真诚欢迎听众朋友们积极参与这次节目,同时,也欢迎听众朋友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主持人:欢迎各位的到来!高主任,请您首先给我们的听众介绍一下咱们中心工作的一些具体情况好吗?

(后面所有的问题主持人会主动问高主任)

 

高主任:公积金中心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服务宗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作为根本遵循,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以来,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突出关注民生,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指标均有较大的增长,住房公积金在惠民生、稳定房地产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2020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3.1亿元,有超过40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起了住房公积金制度,3.2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2.29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87亿元。

3.主持人:高主任,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服务和保障社会民生,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咱们中心作为全市的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特别是这几年以来,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制度发展,规范制度管理,做了大量工作。请高主任给听众朋友们作一简单介绍好吗?

 高主任:好的。今年以来,公积金中心紧紧围绕市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部署结合住房公积金职能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确定“建立上门服务机制 当好为民服务员”的机关优质服务品牌项目。通过党建引领,深化服务流程再造,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上门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今年已开展上门服务35次,延时服务50次以上,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的高度赞扬。今年6月,公积金服务窗口荣获安丘市政务服务“五星级窗口”荣誉称号,在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的半年观摩点评中取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1.实施流程再造,精简办事材料。一是实现缴存、提取业务全潍坊市通办。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可就近选择潍坊市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也可通过网厅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服务更加便捷。是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企业开办时自主网上办理公积金开户登记。三是大力推广业务网办。支持7*24小时全天候受理网上业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以在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办理公积金业务,目前已相继推出面向缴存企业、职工的26项网上住房公积金业务。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每月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新增开户、职工转移等业务;办事群众可线上完成购房、还商业住房贷款等提取业务的申请办理,实现公积金业务“零跑腿”。四是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各类提取业务要做到即收即办,既办既结,提取资金实时到账。对于非工作时间发生的网上业务申请,安排专人在上班第一时间进行审批办结。进一步压缩贷款周期,将银行审批和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2.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中心坚持“以民为本,服务至上”的根本宗旨,秉承“始于群众需求,止于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构建起了“服务规范、流程明晰、高效便捷、环境舒适”的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体系。从着装、物品摆放、硬件配备等方面规范窗口服务外在形象,规范使用“站相迎、笑相问、双手接、及时办、礼貌指、提醒递、目相送”服务七步法,为企业提供亲清化服务体验;设立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一窗受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深化完善公积金贷款“一次办好”,让办事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进一扇窗;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常态化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实行中午服务不间断、不打烊。今年开展延时服务50次以上。

3.建立上门服务机制,与企业面对面解决诉求。公积金中心认真践行“店小二”服务理念,成立上门服务小队,对有诉求的企业和病人、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为企业答疑解惑,为群众上门办理提取业务。今年已开展上门服务35次。

4.聘任公积金社会监督员,加强服务监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对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公积金中心组织聘任10家单位的工作人员为公积金社会监督员,并组织召开公积金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收集对公积金政策、工作作风、窗口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5条,为下步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提供参考借鉴,推动我市公积金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5.联合银行开展“千企百亿信贷扶持计划”,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公积金中心立足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职能,着眼于发挥“政务+金融”资源叠加优势,推进“政、银、企”常态化合作模式,携手构建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联合五家合作银行,为千家守信企业提供特惠信贷服务。召开公积金业务培训会暨“千企万家”信贷扶持计划推进会,为100多家公积金缴存单位及部分意向企业讲解业务流程、宣介优惠政策。今年各合作银行已累计向29家公积金缴存企业发放优惠贷款1.3亿元,助力企业纾难解困。

 

 

                         

4.欢迎回来,这里是891新闻广播正在直播的《行风在线》节目。我是主持人舒月,今天行风在线的上线单位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主任等几位嘉宾已经坐在了我们的直播间,听众朋友,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或反映,欢迎拨打行风热线4397117,同高主任等几位嘉宾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高主任,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其利率较低,是职工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首选。近几年以来,公积金中心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贷款政策调整,请高主任给听众朋友作一简单介绍好吗?

    高主任:2018年8月20日以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一,调整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认定方法。借款人可用于偿还贷款的月收入以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双方的缴存基数合并计算,对于因月收入无法达到要求的情况,新政策也有相应规定;第二,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1.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维持现有贷款额度的规定不变。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现首次贷款额度规定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2.借款人单方(含单身)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现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在单方缴存首次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各降低5万元;第三,明确不予或暂停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情形。第四,调整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借款人需拥有潍坊市户籍的贷款条件。取消申请异地贷款的须选择1名保证人或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条件。

    5.主持人:高主任,据了解在公积金提取方面也有一部分政策变动,请高主任给听众朋友作一简单介绍好吗?

高主任:好的。一是恢复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亲情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除配偶外的家庭成员按本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恢复无房职工每年可按固定额度办理租房提取的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如不能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每年职工及其配偶可按固定额度办理租房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8000元;能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按材料所载明的实际房租金额提取。三是新增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四是调整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限制。由原先的离职1年后提取调整为半年。五是调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通过办理逐月提取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全部还清的方式直接冲减贷款本金或本息。即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职工在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全部还清贷款业务时,需要使用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冲减贷款本金的,每次冲减贷款本金金额应不少于2万元(提前全部还清的除外)。

6.主持人:高主任,今年公积金中心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出台了一系列简化材料、优化流程的政策,请高主任给听众朋友作一简单介绍好吗?

高主任:好的。自去年7月份以来,公积金中心对部分办事材料进行了精简。一是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死亡提取和判刑提取除外),取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二是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正常还款的,取消《借款合同》和上月还款流水凭证,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即可办理。提前还款的,仍需提供提前还款凭证。借款人办理提取业务时已经查询过《个人征信报告》的,30天内配偶提取公积金时无需再次查询。三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封存满6个月未在本地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取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四是购买期房、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登陆互联网等方式查询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的,取消备案章或登记备案(签约)证明。(目前潍城区、奎文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峡山区、保税区网签备案信息可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五是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取消社保缴纳证明和职工工资明细。六是家庭成员购房或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与购房人(或患重大疾病者)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取消户籍登记部门证明材料。七是建造、翻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建造、翻建住房证明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证明。八是因判刑被单位开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开除证明。九是办理公积金提前还款业务的,取消《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申请》,职工只需在打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凭证》上签字确认。十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取消潍坊市行政区域外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证明。十一是开通个人网厅,通过电脑端,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厅个人版”,通过“支付宝”手机APP实名刷脸认证后进入个人账户,可申请办理退休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委托自动提取还贷、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7.主持人:高主任,办理购房提取时,需提供网签备案合同和交纳首付款的增值税发票,为什么一定要提供网签备案的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呢?

高主任:办理购房提取时,需提供网签备案合同和交纳首付款的增值税发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骗提骗贷行为的发生。近年来,部分不法中介通过帮助伪造有关凭证骗提骗贷公积金谋取不法利益,严重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也损害了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利益。要求办理购房提取时,需提供网签备案合同和交纳首付款的增值税发票的政策,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对骗提公积金行为打击力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与公安、不动产、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利的措施,严厉打击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坚决维护大多数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经查实参与骗提的职工,将采取通知其工作单位、在潍坊市公积金网站公开曝光、取消该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8.主持人:高主任,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是如何确定的?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好吗?

高主任:好的,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职职工指国家机关公务员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企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12个月以上的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

单位和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职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可随时查询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余额情况。

9.主持人:高主任,请您介绍一下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好吗?

高主任:好的,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0.主持人:高主任,单位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呢?

高主任: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由单位统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手续。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11.主持人:高主任,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

高主任: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均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12.主持人:高主任,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有哪些好处呢?

高主任: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深化的产物,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政策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是国家从制度上赋予职工的一项优惠政策。从其性质和政策安排上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简要的讲有以下五个好处:一是职工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均属个人所有,单位缴存的公积金相当于给职工增加了工资。二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三是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减轻职工购房负担。四是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五是职工离退休时,其累积的公积金可一次性支取,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13.主持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益处呢?

高主任: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4.主持人:高主任,个人能否缴交公积金呢?

高主任:可以。目前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潍坊市辖区内拥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需要提供的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审批表》并签署《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②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一年以上);

③职工在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的有效银行借记卡;

④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15.主持人:高主任,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没有户口限制?

高主任:只要是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户口限制。

16.主持人:高主任,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处理呢?

高主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条例》规定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主持人:高主任,对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高主任: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单位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审批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

18.主持人:高主任,缴存困难单位是如何界定的?

高主任:结合我市实际,对困难单位或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按以下原则掌握:

①连续亏损2年以上,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

经批准降低比例缴存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及时恢复正常缴存比例,并补缴降低比例缴存期间的差额部分。

②濒临破产、解散的企业,职工工资接近或者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可申请缓缴。

经批准缓缴的单位,待效益好转后,恢复正常缴存比例,并逐步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③降低比例缴存和缓缴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两年。期满后仍有困难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19.主持人:高主任,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高主任: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并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或提取手续。

20.主持人:改制企事业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高主任:改制企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无力补缴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改制等有关事项。新设立的单位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21.主持人:住房公积金存款的计息与相关政策?

高主任: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当年和往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22.主持人:单位或职工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高主任: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23.主持人: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高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①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

②单位合并、分立改制的;

③单位撤消、解散、破产改制后,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④进入集中托管账户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24.主持人: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什么条件?

    高主任: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16】3号)中相关补缴的规定。

    ②补缴住房公积金仅限于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③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职工个人不能办理补缴业务。

    ④单位应当为所有应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统一办理补缴,不得仅为应补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中的一位或几位职工办理补缴。

    如职工公积金账户属于已经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断交月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补缴的,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属于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内新开户或新转入,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有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补缴的公积金,不能视为连续缴存公积金,将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

    ①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断交月份、且有补缴公积金行为的,应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新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补缴清册及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办理公积金补缴业务时不再全面审核。

    ②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及缴存公积金单位应一致,否则,应提供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单位委托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与代理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代理单位一致,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中应有“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事务”。个人不得委托代理公司为其缴存公积金。

    ③新增或转入职工的公积金补缴时间应不早于入职或调入新单位时间(以新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补缴的缴存基数应不高于正常缴存基数或新单位实际应发放工资标准,补缴月数视为连续缴存月数。

25.主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高主任:根据《潍坊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租赁自住住房的;

(五)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以下简称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

(六)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

(七)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退休含提前退休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26.主持人: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高主任: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中心审查批准后通过网银直接拨付到职工提供的本人银行卡内。

27.主持人提取公积金现在还需要先到单位审核么?

高主任:目前公积金提取除死亡提取的,其他提取不需要职工先到单位进行审核,也不必再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8.主持人:离、退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如何办理?

高主任:只要职工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并且单位已经给其账户封存,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提前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或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的退休审批表,中心审查后办理全额提取并清户。

29.主持人:在单位离职的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高主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中心审查后办理全额提取清户。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移手续。

30.主持人:调离安丘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高主任: 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需要提取的,提交工作调动材料和单位证明办理全额提取并清户。

31.主持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高主任:提取人(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职工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证明,全额提取并清户。

如提取人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的,提供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夫或妻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签字并按手印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人到前台办理提取,将资金拨付至被委托人账户。

32.主持人: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高主任:需要借款人本人到场查询个人征信(借款人办理提取业务时已经查询过《个人征信报告》的,30天内借款人、配偶提取公积金时无需再次查询),还需要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职工、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应超过借款人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即:职工本人、配偶可提取上次提取日所在月至本次提取日所在月的上月期间,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职工及配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33.主持人:租赁住房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高主任: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在潍坊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如不能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每年职工及其配偶可按固定额度办理租房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8000元;能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按材料所载明的实际房租金额提取。

34.主持人:职工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如何提取?

高主任:职工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提取,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加盖医院公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或付款凭证以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口簿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提取。所有提取人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扣除医疗补助后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每年提取一次。

35.主持人: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高主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的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在异地连续缴存12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6.主持人:现在适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高主任: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利率,第一套房5年(含)以内是2.75%,5年以上是3.25%;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二套房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商业贷款基准利率:1年以内(含1年)为4.35%,1-5年(含5年)为4.75%,5年以上为4.9%。(以上商业贷款利率仅作参考,具体执行利率、浮动比例及其它相关事宜以借款人咨询各商业银行为准)。

37.主持人:职工如何查询自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高主任:为方便职工及时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设立的查询方式有以下四种:

①热线电话。职工可拨打12329电话号码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②住房公积金网站。

职工可登录网站http://gjj.weifang.gov.cn/,点击“网上服务厅个人版”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并可通过网站了解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及个人贷款的相关事宜。

使用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wfgjjwx)可通过自定义菜单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

④支付宝刷脸查询。登录个人支付宝账户后,在支付宝首页选择“便民生活”下的“城市服务”中的“公积金”,即可刷新查询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

主持人:听众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行风在线”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在这里非常感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主任等几位嘉宾来参加我们的这次直播,同时也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和参与。今天需要下线解决的问题请您留意收听明天早上8:00的《行风在线回音壁》,另外您还可以收看8:00民生频道播出的《身边》节目。另外《行风在线》的上线部门是生态环境,欢迎您到时收听和参与。

好的朋友们,咱们下期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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