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司法局“行风在线”访谈内容(2026年7月2日)
一、刘局长您好,欢迎您来《行风在线》做客!
刘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好!
很高兴来到《行风在线》和大家进行交流。我们将热情地为广大朋友解答有关问题,同时,也真诚地欢迎广大朋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今天和我一起来到直播间的还有党组成员、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强明,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高举,法治工作科科长陈亮3位同志。欢迎拨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满意的答复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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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持人: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刘局长,节目一开始呢,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市司法局2026年以来,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做了哪些工作。
刘局长: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锚定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定位,紧扣全市中心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期盼,以主动担当的姿态、守正创新的举措,全力推进司法行政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法制审查力度,严控政府合同、议题等决策风险,强化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政府依法决策,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今年以来,共审查政府合同文件7件,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国企联席会等会议议题245个,提出各类法律审核意见350余条,按程序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持续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力度,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9件,受理183件,结案177件(含2025年结转),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和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结合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态势,总结症结、主动作为,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镇街区和市直部门40余人参加。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实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行动,组织各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各类执法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0个;拓宽监督渠道,征集意见建议20余条,移送问题线索6起;完善“企业宁静日”、案卷闭环监督等制度机制,专项纠治乱收费等问题,挽回经济损失7.33万元。持续深化“鲁执法”“安企”监管云平台推广应用,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网上备案、全程留痕、阳光执法,累计备案涉企检查信息1900余条,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减少重复入企检查300余次。持续推进“减罚免罚”制度落实,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今年以来受益主体5300余个。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问题核查、整改回头看工作,规范核查行政执法案卷40余本;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行动,全面清理规范不符合公示要求、超期限公示等违规信息1849条。锤炼过硬执法队伍,组织执法业务培训30余场,参训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持续深化“企业法律管家”服务机制,常态化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累计对接企业200余次,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免费“法治体检”60场次。
三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优化“三零”“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等服务模式,落实“365天不打烊”、上门服务等举措,强化“智慧公证”建设,推广远程视频公证及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132件(国内819件、涉外及涉港澳台313件),其中房屋继承公证290余件、赋强公证160余件,高效完成政府采购相关公证。继续深化推行“容缺受理”和“个人诚信承诺”工作机制,基本实现当场受理、一次办好。做优“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组织律师、社区法律顾问等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宣传月”“两委换届”等,开展相关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20余场次,解答咨询300余人次。高标准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治非遗教育基地,围绕青少年法治需求开展法治宣讲4场次,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教育管控。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组织开展潍坊市人民调解业务骨干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专业能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常态化推进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全力防范特殊人群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风险。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日常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核查,从严审批外出请假,未发生有影响案事件。
以上是我们部分重点工作介绍,请听众朋友们对我们进行监督提醒,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持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的身边法律服务。
主持人:刘局长,刚才在您的介绍中提到了法律援助,关于法律援助的费用问题?还有就是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您给听众详细介绍一下好吗?
刘局长:好的,根据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时是不收取律师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能够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的人,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经济困难的人:经济困难的标准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二是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人,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五)现役军人及其近亲属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三是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刘局长,法律援助主要提供哪些服务?
刘局长:法律援助主要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法律服务形式。
听众朋友,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拨打42151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主持人:刘局长,很多群众比较关注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来维权,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好吗?
主持人:刘局长,下面我们接着聊,时下,办理公证已被社会广泛接受,请您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下,办理公证的好处和办理公证的具体范围好吗?
刘局长:好!办理公证主要目的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主要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保全证据等十一大类的公证事项。同时,公证处还可以为社会大众提供比如提存,保管遗嘱、遗产,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五大类的公证事务性服务。
广大听众如还有不明白的问题,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公证服务热线:4223640或者4223641。
主持人:办理公证时,当事人如果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时,我们有哪些便民措施?
刘局长:当事人如果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时,我们将采取预约上门服务,解决这一问题。另外,今年我们还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推行最多跑一次“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路。
主持人:刘局长,“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有关情况好吗?
刘局长:好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从2018年开始,为全市102个社区聘请了102名法律顾问,免费为群众、社区和村集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等服务,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主持人:刘局长,群众有法律方面的需求通过哪些途径找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刘局长: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可以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到社区现场进行咨询。现场咨询时间定在每月初的第一个星期六和月末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上午。
主持人:刘局长,社区法律顾问主要为群众提供哪些服务?
刘局长:一是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本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三是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四是代理案件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主持人:刘局长,咱们司法局有管理律师的职能,那么咱们是怎样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呢?
刘局长:对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方面,我们重点采取
三项措施。
一是实行行业管理。也就是通过律师协会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进行管理。
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对收到的当事人投诉举报线索,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查处,根据查实情况,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考核,建立了法律服务所、律师所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提升服务质量。
主持人:刘局长,当群众遇到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差、乱收费等问题时,当事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刘局长:当事人如果遇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尽职尽责、乱收费、服务态度差等行为,可以用书面或者电话直接向我们进行投诉,投诉举报电话是:0536-4223633或4223630。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主持人:刘局长,您多次提到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之间有区别吗?
刘局长:有区别。
一是名称上的区别。律师的执业机构叫“某某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统称律师,执业时持“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叫“某某法律服务所”,执业人员统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时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二是业务范围的区别。律师可以从事包括刑事诉讼代理在内的一切业务,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则不能代理刑事辩护业务。
主持人:社区矫正工作是我们司法局的一项重要职能,请您介绍一下社区矫正的主要职责,好吗。
刘局长:好的,社区矫正主要是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主持人:刘局长,社区矫正对象主要包括哪几类人员?
刘局长:《社区矫正法》第二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主持人:刘局长,社区矫正对象违反规定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您能介绍一下吗?
刘局长: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的,视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提请撤销缓刑、假释,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
主持人:刘局长,据我们所知,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也是司法局的一项职责,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我市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刘局长:好,我市目前只有潍坊安城法医司法鉴定所一家鉴定机构,设在市北区人民医院西区门诊楼四楼,目前共有11名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具体来说就是人体伤残程度鉴定和损伤程度鉴定。建议广大市民在选择鉴定机构时不要随便听取个别人的诱导,要选择正规的鉴定机构。
主持人:刘局长,人民调解被称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镇街、村居我们的调解网络是怎样建立的?
刘局长:在镇街社区我们建立了调委会,在村居我们建立了调委会、村民调解小组和家族调解员三层调解组织,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主持人:在市一级我们重点抓了哪些领域的调解工作?
刘局长:我们按照“哪里有纠纷,就在哪里设立调解组织”的原则,在完善镇、社区、村居调委会的同时,在市一级重点抓了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住房和建设、医疗卫生、婚姻家庭纠纷、商事纠纷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化解。
主持人:刘局长,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我们下步还有什么新的举措?
刘局长:下步我们重点抓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听证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联系镇街区,组织协调律师参与各镇街区信访案件和疑难复杂纠纷的化解,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为政府提供法律支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二是深入推广“听证+调解+司法确认”、警民联调、律师参与民调信访“三项机制”,积极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定期组织人员围绕征地拆迁、农民工讨薪、医疗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开展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及时发现纠纷进行化解,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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